毕业生贷款还款方式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24 浏览量: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办理展期流程

(一)、在校毕业生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1. 领取《提前还清中行贷款通知单》。在校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员工证到员工处勤工助学中心(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电话85310324)或员工处教育管理二科(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东侧五层,电话85300965)领取《提前还清中行贷款通知单》。

2.到贷款经办银行还款。2006年以前申请贷款(含2006年)的员工到中国银行西安含光路分理处还款,2007年以后申请贷款(含2007年)的员工到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还款。还款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或现金,还款后收到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

3.将《结清证明》复印件及时送交员工处勤工助学中心。

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 联系人:张静 电话:85239545

中国银行西安含光路分理处 联系人:杨萍 电话:88252120

(二)、已毕业员工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方法一:贷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并领取部分结清或结清证明,若为部分结清,则须向经办银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

方法二:贷款人委托西安市的同学或亲友代为还款,委托人须携带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若为部分结清,则须向经办银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

以上两种还款方式,均可使用现金结付。若使用银行卡结付,建议使用中国银行卡,跨行支付将产生手续费。

(三)、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流程

凡考取(保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展期手续,流程如下:

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原就读学院公章、员工处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公章)于2010年7月15日前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在7月15日前办理展期的员工,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签章后送交员工处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电话85310324)盖章,由员工本人送交经办银行。

二、校内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免还条件

(一)、还款方式

贷款员工毕业前应将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家庭联系地址、邮编与联系电话、单位联系地址邮编与联系电话、QQ号、E-mail等),告知学院学工组;贷款员工毕业后2年内,应将校内助学贷款一次还清。

1.现金还款:由员工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确定所还款项及金额,并领取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还款单;然后携带现金直接到学校财务处会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518室)办理,需说明贷款金额及贷款年度(财务处交款时间为9:00—16:00);持财务处开具的结清证明到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复印件上登记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

2.银行转账还款:借款人可通过银行直接将所还款项打入学校账户,同时在汇款时一定要说明“××学院×××还××××年××贷款××××元”,如“文学院张三还2002年诚信贷款2000元”。

还款账户:betway必威

还款账号:61001925200050001702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翠华路支行

如果有疑问,请与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联系。

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 电话:029-85310324

(二)、免还条件

诚信助学贷款、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的免还条件:

1.员工毕业后自愿到边远落后地区就业者(参见《betway必威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基层单位的界定)。

2.获校级三好标兵称号,获省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或其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3.获全国“老员工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者、省级学科竞赛(含体育、文艺比赛)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者。

4.考取或保送研究生者。

5.能够坚持刻苦学习和科学研究,在校期间凡在重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或毕业时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8 0分者。

符合校内助学贷款免还的员工,需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还贷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协议书复印件、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论文复印件等)。

员工贷款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