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23日8:00--10:30(两科目同时考);
教师职位:科目一专业知识(60%):高中相应学科知识;科目二综合知识(40%): 大学专业知识(25%),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15%)。
非教师职位:专业知识(60%)、职业能力(40%)。
4.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月31日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亳州市教育 网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免 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法:教师进行教学设计(60分钟,占20%)、无生上课(15—20分钟,占60%)、答辩(3—5分钟,占20%),其他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15—2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6月4日在亳州市人事网、亳州市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以 面试成绩确定的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5.有关要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 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体检对象:根 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时间地点:面试入围人员于6月10日7:00到 亳州一中新校集合,统一到指定地点体检。
3.体检标准:教师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团队 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其他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4.有关要求:不参加体检视为放弃,6月16日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亳州市教育网 公布体检合格政审入围人员名单。
对报考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 格。考核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6月20日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亳州市教育网公示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
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 续。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教师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从本人录用时间算起),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确保招聘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市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亳州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969、0558—51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