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4日,网络报名截止2010年5月14日17:00,17:00以后的报名不再受理。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照(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教团队格审查表》,并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由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调整开考比例或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
(六)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考务费者,请于2010年5月17日-5月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加分申报:参加“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老员工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待报名成功后在2010年5月21日17:00前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电话:028-84846499)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或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5月2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例外,另行研究。
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0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员工证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面向毕业生招考的岗位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证明。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聘用。
总成绩2010年6月15日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阳光人事网公布。
按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含调剂和补录人员),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阳光人事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1、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员工,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报到期限和最低服务期限,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人员档案交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将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凡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28-84850983(龙泉驿区第四纪工委)
咨询电话:028-84846499(区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