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团队队伍建设,根据《仪征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的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中阶段学校团队。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1、2008、2009、2010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且具有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
3、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详见《仪征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工作坚持“本人自愿、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上课考核的方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13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农南路5号)。
①2008、2009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0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团队格证书);非我市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级中学教团队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②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③报名时须根据《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上的专业等要求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志愿。
④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上课考核者缴纳考核费100元。
⑤每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⑥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下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
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上课考核人员。
上课考核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30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在现行高中教材中抽取相同课题进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上课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按开考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团队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与报考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和五年服务期承诺书,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被聘人员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在第一个聘期(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团队格证书,否则聘期结束后终止聘用。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结果及时予以公示。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监察局83440499、仪征市教育局83450315、仪征市人事局83443941。
咨询电话:0514—83450395、83441288。